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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 书记员 陪审员 辩护律师 职责都是什么

2024-05-18来源:编辑

一、审判长职责如下:

1、担任案件承办人,或指定合议庭其他成员担任案件承办人;

2、组织合议庭成员和有关人员做好庭审准备及相关工作;

3、主持庭审活动;

4、主持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作出裁判;

5、对重大疑难案件和合议庭意见有重大分歧的案件,依照规定程序报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6、依照规定权限审核、签发诉讼文书。

二、书记员职责如下:

1、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工作;

2、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并负责各类文书的记录、复印、校对、送达等日常性事务;

3、负责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装订和其他有关事项工作;

4、配合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出庭抗诉记录工作。

三、陪审员职责如下:

1、审阅所陪审案件的材料; 参加案件调查;

2、参加合议庭开庭审理案件或案件的调解; 参加案件评议。

3、人民陪审员遇有不合理情况,有权向院长或审判委员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辩护律师职责如下:

1、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法庭辩论阶段,辩护意见应针对控诉方的指控,从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无误、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不同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并提出关于案件定罪量刑的意见和理由。


扩展资料:

法庭其他工作人员中公诉员的职责:

1、对公安机关、本院自侦部门移送起诉及上级院移交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退回补充侦查、移送审查、提起公诉或不起诉;

2、对侦查部门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

3、对案件审查中发现的漏罪、漏犯进行认定和追诉;

4、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提前介入和侦查引导取证;

5、对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决定使用简易审理或普通程序简易审理及普通程序审理的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审判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书记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民陪审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辩护律师



书记员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第四十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设书记员,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其他事项。”
辩护人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第三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审判长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
审判人员可以询问证人、鉴定人。”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你自己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看看吧。你提的问题在里面都有答案。我也说的不全。 赞同0| 评论

审判长,主持整个庭审过程
书记员,如实记录庭审过程
陪审员,参与审理,但不是法官,是在人民群众中选出的代表
辩护律师,刑事审判中,犯罪嫌疑人的代理人,分为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
不晓得这样解释能行不?

在审判长的授权下,陪审员可以给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到相关地方收集证据、资料、线索,提供给法庭参考;对一些简易案件,当事人提出申请后,陪审员可以单独调解案子,调解结果具有法律效力;陪审员来自群众,比如是某镇办事人员,能第一时间知道当地被执行人的线索,为执行案件所用;在案件审判中,陪审员可以行使独立的表决权,合议结果由票数决定。实际上最终的判决结果是一个少数服从多数的判决,人民陪审员职责是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力。回答时间:2009-

李先生准备将玫瑰送给心上人 本报记者 周凡力 摄

本报讯 (记者 夏雨 实习生 李孟圣) 昨日,合川男孩阿勇和沙坪坝女孩小露公布了他们要结婚的消息。喜结良缘,原本是一件好事,但他们身边的朋友们听闻后均非常震惊,厨房油烟净化器。因为他们决定结婚时,这对新人还从未见过面,只是通了5个小时的电话而已。

记者从网上搜索到,长春市曾经有一对男女在通7个小时电话后就决定结婚的案例,但是阿勇和小露的这次结合,刷新了国内已知最快的“闪婚”记录。

28岁的阿勇目前在主城区自主创业。在一次朋友聚餐时,阿勇说想找个人结婚,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朋友很快就给阿勇介绍了一个做保险行业的沙区女孩小露,小露今年27岁。朋友把小露的电话号码给了阿勇,还催着他赶紧与对方联系一下。

2月13日,阿勇拨通了小露的电话,没想到一聊就是5个多小时。“电话里什么都聊,各自的基本情况、工作、喜好啊什么的……”阿勇说,二人越聊越热乎,干脆就在电话里决定“把婚结了”。“要不是还没有见过对方父母,说不定第二天就去领证了,油烟处理设备。”阿勇说。

拜见父母、通知亲友

4天走完所有“过场”

从认识到熟悉,到拜见双方父母,选择新居,通知亲友,通常人们都会花上一年甚至更长时间,可是阿勇和小露,走完这些“过场”,只用了短短4天时间。看看阿勇和小露的日程就知道了。

■2月13日,通5小时电话,决定结婚。

■2月15日,见面,看彼此的房子,厨房设备,购买装修材料。

■2月16日,带小露见父母。

■2月17日,带阿勇见父母,并向亲友公布结婚消息。

“见了面并没有失望,”阿勇说,朋友之前都做了铺垫的,大致介绍了一下彼此的情况,心里都有数了。

“我们都是冲着结婚的目的,才通电话的。” 阿勇说,而且彼此都不是看重相貌的人,当然没什么好失望的。

各方说法》

当事人:

符合彼此的择偶标准

阿勇说,小露和他条件相当,也刚好符合他选择老婆的标准:都市白领、本科学历、身高和容貌均可、有房有稳定收入。而小露也认为阿勇聪明上进、肯吃苦,符合她的择偶标准。“两人一致觉得,这样能降低恋爱成本,比‘非法同居’好。”阿勇说,还有一个理由,就是他们都“有空结婚,没时间谈恋爱。”

双方父母:都没意见

阿勇告诉记者,他和小露的父母已经见过几次了。对于二人的婚事,小露的父母赞成,而阿勇的父母,则从来不干涉儿子的私事。阿勇说,去民政局领证,也就是这几天的事。

朋友:

“大家都以为他疯了”

最开始公布结婚的消息时,油烟净化设备,阿勇身边的朋友都不相信。“上周不还单身嘛?怎么就结婚了?”当朋友们得知阿勇和小露仅仅通过5小时电话就决定结婚时,朋友们由不相信变成了震惊,“大家都以为他疯了!”阿勇的一个朋友说,哪有通个电话就决定结婚的?很多朋友连小露的面都还没见过,静电光解油烟净化器。

“见过小露的,都觉得她可以,是个不错的结婚对象。”令阿勇欣慰的是,有几个朋友是支持他的。

专家:

“闪婚”不稳定因素较多

心理咨询师杨瑞说,低空排放油烟净化器,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看,男女双方从认识到结婚一般需要一年半的时间。彼此都需要一个培养默契、相互容忍的磨合期。双方有什么缺点或是生理上的疾病也能在长期的接触中知晓,如果时间过短,知晓率往往要大打折扣。“闪婚”的双方,往往不够相互了解,难以获得幸福。

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成员陈宏,也从爱情的角度分析了“闪婚”,他认为,爱情应建立在彼此深入了解的基础上,“闪婚”并不排除一见钟情,最后白头偕老,但以这种方式组成的家庭,油烟净化器厂家,毕竟缺乏爱情的支持,不稳定因素较多。

记者手记》

祝福他们战胜时间

“结婚有时间,但恋爱没时间。”这对于现在很多年轻白领阶层来说,不能不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但像阿勇和小露这种靠5小时电话就互定终身的事,放到每一个人身边,净化器,可能会变得慎重、不宜过分提倡。但我们尊重每一个人的选择,也相信作为当事人的他们,在做出“闪婚”决定时,他们或许已经做好了承担责任的准备。

当然,“闪婚”也有成功的幸福案例。只要彼此欣赏,真心相爱,互相包容,同甘共苦,谁又敢说他们闪电般的婚姻不能长久呢?祝福这对新人能战胜冷酷的时间,战胜易于平淡却又充满诱惑的生活,战胜一切“闪婚后闪离”的惯例,相伴一生。(双方当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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