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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好声音和中国新歌声 什么区别

2024-06-01来源:编辑

中国好声音和中国新歌声是没有区别的,都是同一个综艺节目。

《中国好声音》是由浙江卫视联合星空传媒旗下灿星制作打造的大型原创专业音乐节目,但其版权是属于荷兰Talpa公司的。自从2016年,中国好声音系列节目不再引进国外版权,而是采用中国全新原创音乐模式。

但因其版权不是属于灿星,而灿星还是继续使用《中国好声音》,唐德影视于2016年6月23日正式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了起诉状,状告灿星文化等公司实施了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因此,灿星公司将《中国好声音》更名为《中国新歌声》。

扩展资料:

节目模式

节目的前四季模式引进自《The Voice of Holland》(荷兰之声)。《The Voice 》被引进到多个国家,如英国之声《The Voice(U.K)》、美国之声《The Voice(U.S.)》、爱尔兰之声《The Voice of Ireland》。2016年起,节目因不再引进版权,而是进行了模式的全新原创。

节目制作

《中国好声音》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制播分离”,单纯制播分离是播出平台跟制作方买片,中间制作过程播出平台完全不管。而浙江卫视从头到尾参与了《中国好声音》,无论节目策划、编排,还是节目宣传,以及政府、上级部门的报批,到找选手、制作、后期处理,整个一条线浙江卫视都参与投入。浙江卫视对节目进行整体操盘。

《中国好声音》的录像和制作一共涉及400多人,其中200多人来自灿星制作,主要负责执行,而浙江卫视派出部分编导,并负责后期的制作、播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好声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新歌声



  浙江卫视对外发布《关于〈2016中国好声音〉节目将暂时更名为〈中国新歌声〉的声明》称,为维护司法权威性,浙江卫视《2016中国好声音》节目将暂时更名为《中国新歌声》,于2016年7月15日如期播出。
  伴随该声明的发布,意味围绕“中国好声音”节目名称归属引发的北京、香港两地三个案件终于有了阶段性进展,暂时以《中国好声音》更名为《中国新歌声》画上了逗号。但“中国好声音”节目名称的最终归属还暂难擅断。
  众所周知,此前火爆荧屏的浙江卫视《中国好声音》并非一档国内原创综艺节目,而是一档引进节目。
  该 节目最早是由荷兰Talpa公司原创的一档名为“The Voice of……”选秀节目,因节目形式创新、剪辑独特,不仅在荷兰很火爆,还输出到很多国 家实现落地,进而有了类似The Voice of America、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等世界各地的落地节目,其中, 荷兰Talpa公司在中国的最早许可合作方是上海灿星公司。
  2016年1月28日,荷兰Talpa公司与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唐德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独家授权后者在五年期限内在中国区域(含港澳台地区)内独家开发、制作、宣传和播出第5-8季《中国好声音》节目,并行使 与《中国好声音》节目相关知识产权的独占使用许可。
  这意味着上海灿星公司已经丧失了新一季《中国好声音》节目制作权,而这也是此前《2016中国好声音》节目形式“大变样”的关键所在。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上海灿星公司已经丧失了制作“The Voice of……”选秀节目中国版本的权利,但是,基于前四季的合作及影响力,上海灿星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一直在以新一季《中国好声音》或《好声音》之名进行选手招募及栏目招商等活动。
  为此,Talpa公司在2016年3月,将上海灿星公司的关联公司梦想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北京正议天下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就后两者未经允许使用其商标开展的第五季《中国好声音》全国海选活动提起商标侵权诉讼并索赔300万元。
  此 外,围绕“中国好声音”栏目名称归属,荷兰T alpa公司于2016年5月6日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提交《宣告式救济和禁制救济申请书》,希望通过 仲裁确认“中国好声音”中英文及拼音名称的归属。随后仲裁庭6月22日作出裁决:驳回T alpa对其拥有“中国好声音”五个中文字节目名称的宣告要求, 驳回T alpa对临时禁制SCM L/梦响(以及通过其临时禁制灿星和浙江卫视)使用“中国好声音”五个中文字节目名称(以及制作新节目)的救济请求。
  与 此同时,获得全新节目制作授权的唐德公司也在马不停蹄加速维权,于6月7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诉前禁令),请求法院责令被申请人上海灿星公 司和世纪丽亮公司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或播出时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 “the Voiceof China”的节目名称,以及使用浙江唐德公司的第G1098388号和第G1089326号注册商标和涉案节目标识一、二。
  唐德公司提交的诉前保全申请于6月20日获得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定支持,并为此向法院缴纳了1.3亿元保证金。
  日前,上海灿星公司就上述裁定提起的复议请求被法院驳回,至此,按照法院生效裁定,上海灿星公司不得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或播出时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Voice of China”的节目名称。
  而这也正是此番浙江卫视将《2016中国好声音》更名为《中国新歌声》的关键所在。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但如果从对外宣传到最终播放,均与前四季节目有显著区别,不会让观众产生误认,那么,浙江卫视或灿星公司能否继续使用“中国好声音”字样呢?
  类似的是,金庸写了部《天龙八部》,古龙还能不能写一部同名但内容不同的作品呢?
  显然,“中国好声音”节目名称的最终归属还有待法院的最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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